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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1-14 08:49:00点击次数:340

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泰安2019年大用户实时自动需求响应能力建设节能服务典型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受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泰安2019年大用户实时自动需求响应能力建设节能服务典型示范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前来投标。

1、招标单位名称: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2、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

3、项目名称: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泰安2019年大用户实时自动需求响应能力建设节能服务典型示范项目

4、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4.1根据我公司项目需求,决定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泰安2019年大用户实时自动需求响应能力建设节能服务典型示范项目中标方。

4.2招标范围大用户(包含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进行实时需求响应能力进行施工建设。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参加本次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的实施业绩(2016年至今不少于一份)。

5.3投标人需具有安装工程等方面的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采购、施工的能力。

5.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社会信誉良好,并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5投标人须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方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5.7 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5.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9自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5.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10.1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10.2 被责令停业的;

5.10.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10.4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10.5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5.10.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投标。

6、报名时间:2019年11月 149 时00分至2019年11月18 16时00分。

7、报名地点: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1号楼东13层B4区)。

8、报名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供应商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业绩合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不接收网上报名)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人:王双

联系电话:0531-86989369      15666963186

项目在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步发布。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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