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19年自助开票助手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为本次招标的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委托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19年自助开票助手技术服务项目参加投标。
2. 招标范围
按照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的需求,通过对招标方现有开票申请信息,实现获取客户信息、开票信息、商品信息的自动集成,实现自动批量开票,实现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的融合,减少手工操作的工作量,提高数据准确性,提供工作效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3)如在中标人公示后,招标人接到对中标人行贿犯罪的举报,经查属实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并将其行为视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纳入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
(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的打印版,报告首页的“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日前一个月内。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方应分别出具。
(5)不良行为处理: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质保期服务过程中,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6)联合体投标:本批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被责令停业的;
l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l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投标。
3.2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技术服务或咨询服务;
(3)供应商应具备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
(4)项目必须为总公司投标,不允许分公司单独投标。
(5)2018年至应答截止日,应答人应具有同等规模咨询或服务业务至少5个及以上。
4.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获取方式
4.1地点: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1号楼东13层B4区)。
4.2时间:2019年11月14日9时00分至2019年11月18日16时00分。
4.3报名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近两周内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业绩合同、开户许可证、上述证件原件或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公告。
6.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双
联系电话:0531-86989369 15666963186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