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能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卷帘门机械组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山东鲁能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山东鲁能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卷帘门机械组件采购项目”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山东鲁能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卷帘门机械组件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LN1903-0613-JY-WZXYZB-YG01
三、招标范围: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单包或全部标包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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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及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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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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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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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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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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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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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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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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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帘门机械组件采购项目(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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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帘门电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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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状50Nm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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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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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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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1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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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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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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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帘门电机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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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状80Nm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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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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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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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1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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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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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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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帘门电机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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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状100Nm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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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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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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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1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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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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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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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帘门电机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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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状120Nm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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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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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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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1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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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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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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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帘门电机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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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状140Nm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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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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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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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1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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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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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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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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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层复合彩钢板门板,中间填充聚氨酯发泡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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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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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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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1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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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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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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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厢及卷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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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厢:彩钢板或钢铁皮折成,与支座尺寸相匹配,外表面白漆,厚度不小于0.5mm。
卷轴:相适应的镀锌钢管或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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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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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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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1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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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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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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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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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及以上铝合金型材,内置防磨棉条,外表面白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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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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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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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1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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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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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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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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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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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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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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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1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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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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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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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帘门机械组件采购项目(包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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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帘门电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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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状50Nm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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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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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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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1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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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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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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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帘门电机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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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状80Nm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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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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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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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1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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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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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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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帘门电机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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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状100Nm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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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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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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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1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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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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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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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帘门电机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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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状120Nm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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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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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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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1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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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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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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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帘门电机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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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状140Nm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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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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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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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1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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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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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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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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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层复合彩钢板门板,中间填充聚氨酯发泡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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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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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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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1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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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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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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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厢及卷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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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厢:彩钢板或钢铁皮折成,与支座尺寸相匹配,外表面白漆,厚度不小于0.5mm。
卷轴:相适应的镀锌钢管或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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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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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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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1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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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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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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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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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及以上铝合金型材,内置防磨棉条,外表面白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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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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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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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1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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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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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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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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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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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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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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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1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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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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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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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专用资格要求
(1)要求为制造商;
(2)至投标截止日三年内与招标产品相类似的销售业绩不少于2份,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复印件;
(3)卷帘门电机需提供3C认证证书。
4.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3)如在成交人公示后,采购人接到对成交人行贿犯罪的举报,经查属实的,将取消成交人资格,并将其行为视为“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纳入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
(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的打印版,报告首页的“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日前一个月内。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方应分别出具。
(5)不良行为处理: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质保期服务过程中,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6)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被责令停业的;
l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l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相应标包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名称: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时间:2019年6月13日至2019年6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1号楼东13层B4区)
(3)获取方式:需携带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单位为一证)、开户行许可证、投标报名表、资质文件,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压缩为PDF格式发送至sdygzb@126.com,文件命名:****项目**包**单位(可简写)。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7月10日8:30-9:0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公开报价时间:2019年7月10日9: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1号楼东13层B4区)
七、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2)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1号楼东13层
(3)联系人:朱颖晓
(4)联系电话:0531-86989369 15665818230
(5)财务联系电话:0531-88886902
(6)电子信箱:sdygzb@126.com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布网站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附表:投标报名表
****项目**包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