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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11-11 08:35:00点击次数:1087

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济南等地10千伏线路导线扩径节能改造工程运维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2.招标范围

2.1项目介绍

项目名称: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济南等地10千伏线路导线扩径节能改造工程运维服务

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为山东省内济南、淄博、济宁、聊城、菏泽等5市10千伏线路所在地。

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项目拟对山东省内济南、淄博、济宁、聊城、菏泽等5市10千伏线路进行导线扩径改造。

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中标单位根据招标方要求签订合同,招标方根据自身现场需求,要求采购中标单位提供相应线路运维服务。

2.2本项目共分为5个包,确定每个分包排名第一位的投标人为最终中标单位。具体分包情况如下:包1:济南,线路318条230.594公里;包2:淄博,线路180条184.963公里;包3:聊城,线路212条147.004公里;包4:济宁,线路157条131.862公里;包5:菏泽,161条137.447公里。

2.3本项目不兼投不兼中。

2.4服务内容及要求

本次招标的运维服务的具体内容为:对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聊城、菏泽5市10千伏线路导线扩径改造项目提供10千伏线路运维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1. 受托人应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10千伏线路运行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10千伏线路的运行巡视、检测检修事故抢修等运维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通道运维、红外测温定期开展线路零值及地阻检测、交跨限距测量、鸟害治理、树障治理、反光膜治理、防外破维护;借助各类金具、避雷器、拉线、杆号牌、防撞贴、驱鸟器、接地线、绑扎线、导线、水泥杆、断路器等备品备件,开展检修和事故处理等工作,全面、及时处理委托设备的运行问题,确保目标资产安全可靠运行,保证受托资产完好。

  2. 运行管理目标:符合委托人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配电线路运行管理要求。

  3. 服务期为2021年至2025年,共5年。受托方应严格执行委托方安全生产及运行情况报告制度,及时上报事故、运行情况。发生事故应迅速组织应急抢修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事故分析报告。每月5日前应将上月的“运行月报”报送委托方,月报内容包括巡视运行情况、检修消缺情况、主要事件及运行分析、资产变动情况等;每年6月和11月,分别报送半年度、年度运维报告;受托方方应于合同结束后30日内将合同期限内的运维服务总结汇报报送委托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完成过与招标项目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

    3)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8)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自投标截止日前180天内未发生因人为因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90天内未发生因人为因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自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未发生因人为因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6个月内未发生因人为因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1年内未发生因人为因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被责令停业的;

        •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投标。

3.2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具有良好的从业信誉。

  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具有有效的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4. 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 三年具有电力施工项目业绩3个及以上。

  1. 报名时间:

    4.1报名时间:20201111日至2020年1115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

    4.2报名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合同、开户许可证、投标报名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压缩为一套PDF格式发送至sdygzb@vip.126.com,文件命名:****项目**单位(可简写)。

5、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人:王双

联系电话:0531-86989369      15666963186

项目在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步发布。

附表:投标报名表由于网站原因,上传表格无法显示,请各投标人按照下述内容自行制作表格

****项目报名表

位名称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邮箱

单位开户行

账号

 

 

 

 

 

 

 

 

发布时间:2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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