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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08-26 16:49:00点击次数:2001

国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网设备带电检测项目采购公告

山东阳光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国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对“国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网设备带电检测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应答人前来洽谈。

一、项目名称:国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网设备带电检测项目

二、项目编号LN2004-0826-JY-GCDXJT-YG02

三、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位

工期

质保期

配网设备带电检测项目

5525台柱上FTU、1478台面板式FTU等进行带电巡视、检测、检修工作。包括:

1)设备表面是否清洁,有无裂纹和缺损;

2)二次端子接线部分或航空插头有无松动;

3)终端设备运行工况是否正常,各指示信号是否正常;

4)终端通信是否正常,能否接受主站下发报文及数据交互;

5)设备接地是否牢固可靠,终端装置电缆接头的标号是否清晰正确有无松动;

6)对终端装置参数定值和时钟校时等进行核实,出现异常时,报保护专责处理;

7)检查相关二次安全防护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8)检查有无工况退出站点,有无遥测、遥信信息异常情况,出现异常时,报调度中心及时处理;

9)观测检查终端配套电池电压等,对设备异常及时消缺处理。

10)填写配电自动化设备巡视记录,对发现的缺陷填写设备处缺记录;对重大设备缺陷,将缺陷内容及处理办法报供电公司主管单位,确定消缺时间并列入月工作计划进行处理。

7003

12个月

验收合格后1年

四、应答人资格要求

4.1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专用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3)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和承试;

(4)20171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完成过的同类项目合同额不低于150万。注: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复印件;

(5)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4.2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3)如在成交人公示后,采购人接到对成交人行贿犯罪的举报,经查属实的,将取消成交人资格,并将其行为视为“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纳入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

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的打印版,报告首页的“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日前一个月内。

5)不良行为处理: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质保期服务过程中,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6)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被责令停业的;

c、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d、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e、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f、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相应标包投标。

4.4重要提示:

1)为有效降低现场投标、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阻断病毒传播的潜在风险,保护所有投标及开标参与者身体健康,特对参与投标、开标人员做如下要求:
    a)投标当日应做好防护措施,必须全程佩戴合格口罩;
    b)体温不得超过 37.3°C
    c)不得有剧烈咳嗽等特殊症状;
    d)自行准备签字用签字笔并建议佩戴一次性手套;
    e)建议投标人仅安排授权代表 1 人参加开标仪式,在进入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场所前配合其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问询。
    2)根据政府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如参与投标、开标人员现场检测体温超标,存在剧烈咳嗽等特殊症状,招标人有权拒绝其进入投标及开标现场。
      3)不建议采取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如投标人因特殊情况确需邮寄,请提前联系代理机构确认相关事宜。采取邮寄方式提交的,文件送达时间以招标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请投标人合理预留邮寄时间,自行监控邮件寄送进度,如因邮寄进度问题造成投标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用邮寄方式可能造成的文件遗失、密封性遭到破坏、逾期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0年8月26日至2020年9月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1号楼东13层)

(3)获取方式:需将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单位为一证)、开户行许可证、应答报名表、资质文件(应答人专用资格要求部分),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压缩为PDF格式发送至sdygzb@vip.126.com,文件命名:****项目**单位(可简写)。

六、应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应答文件时间:2020年9月10日8:30-9:00(北京时间)。

(2)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和公开报价时间:2020年9月10日9: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应答文件不予接受。

(4)递交应答文件和开标地点: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1号楼东13层)

七、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2)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1号楼东13

3)联系人:朱颖晓

4)联系电话:0531-86989369  15665818230

5)财务联系电话:0531-88886902

6)电子信箱:sdygzb@vip.126.com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活动采取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发布网站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www.sdygzb.cn)。

 

应答报名表:

包含内容: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开户行、账号,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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