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管理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为本次采购的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采购人委托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就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管理咨询服务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报价文件。
2. 采购范围:项目通过研究实施以“放管服”为核心的市县一体化管理,着力解决制约县公司管理提升和高质量发展的问题。完成《以“放管服”为核心的市县一体化管理研究》研究总结报告,发表中文核心期刊或国际会议论文1篇。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1供应商及其应答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3)如在成交人公示后,采购人接到对成交人行贿犯罪的举报,经查属实的,将取消成交人资格,并将其行为视为“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纳入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
(4)供应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应答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的打印版,报告首页的“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日前一个月内。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方应分别出具。
(5)不良行为处理: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质保期服务过程中,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6)联合体投标:本批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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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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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责令停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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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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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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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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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投标。
3.2供应商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相应采购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3.2.1.咨询团队应有专家、高级研究人员、中级研究人员等构成。
3.2.2.主要咨询人员具备三年及以上类似项目咨询经验。
3.3.3.负责人具备承担该咨询项目的学术能力,具有承担重要课题的组织协调能力。
3.3.4.负责人及参与人员应具有长期从事企业管理的工作经验,熟练掌握企业管理方面知识,并熟悉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的企业管理现状,具备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项目实践经验。
4.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获取方式
4.1地点: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1号楼东13层B4区)。
4.2时间:2019年7月4日9 时00分至2019年7月8日16时00分。
4.3报名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步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双
联系电话:0531-86989369 15666963186
发布时间: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