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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1-05 08:51:00点击次数:44124

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东营办公楼综合能源项目施工及运维变更公告

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东营办公楼综合能源项目施工及运维”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与。

1. 项目名称

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东营办公楼综合能源项目施工及运维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东营办公楼综合能源项目施工及运维。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东营市、东营区、垦利区供电公司办公楼,综合能源项目施工及运维,包括但不限于空气源热泵机组及附属设备系统安装、各系统连接管道(室外地埋管、室内立管、支管等)的设计改造施工、机房管道改造(管道、水泵、水处理、定压补水装置、阀门等)、室外热源站及高低压配电建设、原有旧设备的拆除吊装、楼面及路面破损修复等。投标人负责空气源热泵系统控制及配电,所有电源均由配电室接出。投标人负责空气源热泵机组、水泵、变压器等附属装置以及能效管理系统的运维,运维时间十五年。以上工程所有施工运维范围内的主、辅材、人工费用、管理费、保险费、税费均包含在报价范围内。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其他不足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3.3投标人近三年内具备空气源热泵相关业绩3项以上。

3.4投标人具备相应货物的安装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工及售后服务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完成该项目所必须的有效许可证。

3.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7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安全要求

自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3.10质量目标

保证贯彻和顺利实施工程设计技术原则,满足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实现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分部工程优良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杜绝质量事故和责任事故的发生,工程零缺陷移交,确保达到国家电网公司优质工程的要求。

4. 公告及报名时间:2019年115日至2019年119日上午9:00时至下午 16:00时。

5. 报名地点: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1号楼东13层B4区)

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等证件。

6.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项目在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步发布。

7.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人:王双

联系电话:  0531-86989369      15666963186

                                            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11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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