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在山东省财政厅组织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年度工作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级
各分公司、项目部:
2014年年初,按照《山东省2013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工作方案》(鲁财采〔2013〕41号)要求,省财政厅会同各市财政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了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年度工作考核,2014年9月22日对考核结果进行了公布。全省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335家,经考核确定“优秀”等次代理机构49家(其中济南市驻地企业17家),“良好”等次111家,“一般”等次148家,“不合格”等次38家,有5家机构因参加财政部检查考核成绩待公布。我公司被评为“优秀”等级。
山东省财政厅规定各级采购人不得委托考核“不合格”等次的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对50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应优先委托考核“优秀”等次的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对采购人委托考核“不合格”等次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通报。
我公司被考核为“优秀”,是全体员工努力的结果,是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对我公司的肯定,望全体员工以此为起点再接再厉再创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