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南郊项目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受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南郊项目设备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前来投标。
1、招标单位名称: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2、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南郊项目设备采购
4、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为满足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南郊项目设备采购的要求,为南郊分公司5个热源厂和329个换热站,配备相应的监测设备,包括电力能效终端、数据集中器、互感器以及相关配套设备。确定评标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最终中标单位。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5.2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供应类似设备的业绩。
5.3投标人须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方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4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5.5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5.6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5.7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5.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9自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5.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10.1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10.2被责令停业的;
5.10.3被暂停或取消报价资格的;
5.10.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10.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5.10.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采购相应标包投标。
6、报名时间:2019年1月29日9 时00分至2019年2月2日16时00分。
7、报名地点: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1号楼东13层B4区)。
8、报名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供应商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近3年类似项目供货业绩合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以上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不接收网上报名)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双
联系电话:0531-86989369 15666963186
本工程在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步发布。
发布时间:2019年1月29日